一般讲来,做牌要看基础。因为,你要做一条清龙,如果起手的牌是“三三制”:13张中,3张万子,3张筒子,3张条子,还有4张字牌,是不可能做条子龙的。你要做一色牌,但起手各种牌都很平均,也不应有这个想法。问题在于,什么样的条件和基础,就应该考虑做牌,什么情况下又不该考虑做牌,要把这种条件具体化到能够掌握的尺度。
有些人认为,做牌应该具有70%左右成功的把握时才可以做。有这样一种说法,“做牌不可有双搭”“非同色的不过4",就是说做清一色或混一色,如果有别色的双搭,不可做;如要做的一色牌,需要切舍牌不可超过4个,否则就不能做。
根据打牌的实际经验,这个要求偏高了。我们的看法是,有50%一60%的希望时,就应考虑做;有30%一40%的希望时,看着做;只有10%一20%的希望时,不去做。
如果以“做牌不可有双搭”,要切舍的非同色的牌不超过4个为原则,在有70%左右的把握才去做牌,那么,一方面,在起手的牌中符合做牌的条件的,恐怕是很少了。另一方面,从实践中做成的大牌,未必在开始时就有这样好的基础。如果在确定做牌的标准和条件上订下这样偏高的标准,恐怕要失去一些可以做牌,可能做成大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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