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不是一开始就有战争。在进人阶级社会之前,中国历史上曾经历过数百万年没有阶级、没有剥削、没有国家的原始社会。在史前时代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低下的生产水平,恶劣的自然条件,彼此的相互隔绝状态,都使得我们这个星球上“万物之灵”的人类只能将与自然的斗争作为最基本的活动方式和生活内容。先民们衣不蔽体,终日劳碌,使用最简陋的工其,如石块、木棒,用以猎获野兽和采集植物的果实和根茎,过着朝不保夕、勉强糊口的生活。他们的生活资料,只够维持自己和亲属的生活,没有任何剩余物品可作其他用途,更缺乏大规模战争所需的人力物力,所以,相互协作成为先民们主要的组织形式和生活方式。偶尔发生于人群间的械斗和厮杀,并未构成对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和谐相处的原始共产制的破坏,出于政治、经济利益的军事战争行为并未出现。先民们就是在这种原始低下的、田园牧歌的和平状态中,渡过了数十万年的漫长时光。
距今7000年左右,我国中原地区的母系氏族社会进人全盛时期,人们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于是,当时各个氏族部落之间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抢占生存空间,接触、摩擦乃至诉诸武力就在所难免。陕西仰韶文化村落遗址周围发现的防卫沟,从考古学上佐证了这类武力冲突的存在,并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氏族生活是处于经常的、有组织的集体戒备之中。
在这类冲突中,“血亲复仇”是一条重要的法则。按照这一法则,氏族内部的某一成员遭受侵害,即被看作是对氏族整体的侵害,个别冲突也就迅即演变为集体的武力冲突。这种必然会发生的集体行为,目的很单纯,方式也非常原始,参加者都是氏族部落的集体成员,并没有出现职业的军队和军队组织,也没有专门制式的武器装备。所以严格来说,这种冲突在目的、性质、意义上与阶级社会的战争是不同的,而只能算作萌芽状态的战争或原始战争。不过,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部落内部逐渐团结凝聚,若干联姻集团开始结合成部落,进而以血缘为纽带的部落又日益团结成部落联盟,以应付冲突求得生存。另一方面,在氏族制度下,每一个人的生存都与氏族的荣辱兴衰息息相关,部落和部落联盟对外的排他性日增,这就使得部落或部落联盟对血亲之外的氏族、部落进行动物般的、野蛮残酷的仇杀和掠夺。阶级社会一切类型的战争,从此开始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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