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常常问的一个问题是“我用40换对方的38和炸弹是否合适?”,或者类似的子力交换问题,得到的回答往往五花八门,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于是就孩子没娘说来话长了。实际上除了全明军棋以外,实际棋局当中可能并不存在这样一种绝对的交换等式或不等式,因为提问者没有考虑信息价值等其他因素。然而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又可以或者需要忽略其他因素,比如在面对较为明朗的细微局势时,子力的使用可能要基于价值评判来精打细算。不管怎样,军棋子力有一个相对合理的价值评判标准,其意义不仅仅是用来回答40换38加炸弹这样的简单局部交换问题,同时也是判断敌我当前实力对比的依据,从而采用合适的战术或战略方针。
正如
围棋可以用大致目数估计一手棋的价值,
象棋可以用子力分值来量化子力交换的价值,军棋也是如此。但
军棋的子力价值评判远比其他棋种复杂,需要考虑的因素更多。首先是军棋子力价值的绝对性,高等级子力的作战能力绝对高于低等级子力,在个别情况下,高等级子力价值无穷大;其次是军棋子力价值的相对性,各子力的价值与其他级别棋子的存亡有关,
残局的高等级子力价值远低于开局子力等级全面的状态。此外,军棋子力价值除了考虑各个棋子的威力大小和活动范围,还要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就是——子力的明暗情况,相同的子,在半暗、半明、全明、全暗状态下,子力价值都是不一样的。-
因素虽多,但是可以先从简单状况入手。我们可以先设定最简单的开局全棋状态的子力价值,将某种子力设为一个基准值,然后根据基本公认的子力兑换盈亏换算出其他子力价值,最后再引入暗棋和残局等因素。
首先,为了便于描述子力大小关系,我们定义如下比较符号:
略微低于: ≤
明显低于: <
远远低于: <<
略微高于: ≥
明显高于: >
远远高于: >>
大约等于: ≈
根据大量的
实战经验,暗军棋(包括
四暗、双明和单挑等)在开局的情况下各级别棋子的作战力价值普遍认为有如下等式或不等式
司令 ≤ 军长 + 炸弹;
司令 ≥ 师长 + 炸弹
军长 ≈ 师长 + 炸弹
师长 ≤ 旅长 + 炸弹
师长 ≈ 团长 + 炸弹
旅长 < 团长 + 炸弹
团长 << 营长 + 炸弹
司令 ≈ 师长 + 师长
工兵 ≈ 团长 ≈ 地雷.
师长 > 炸弹 ≥ 旅长
旅长 ≥ 团长 + 营长
团长 ≤ 营长 + 营长
营长 ≥ 连长 + 连长
连长 ≈ 排长 + 排长
军棋的子力价值等于本方当前所有活子子力价值之和。"
上述价值不等式得取定,是军棋子力价值评判的基础和前提。这些取定只能是基于实战经验总结出来的,并且需要得到大致的公认,其次还要根据实战经验的
发展不断修正。如果有棋友对该评判标准有异议,建议先对上述不等式提出不同意见。. Z7 e% m( J5 l: B- `) r% x
根据上述模型,我们取定价值最小的“排长”的子力价值为1,利用不等式迭代可大致推算出其他个级别子力价值分别为(这里取整考虑):
排长 1
连长 2
营长 56
地雷 8
团长 8
工兵 8
旅长 15
炸弹 18
师长 25
军长 40
司令 50
军旗 50+40+25*2+16*2+15*2+8*3+8*2+5*2+2*3+1*3-1=2600
上述价值评判是在开局各方子力数量完整的原始情况下取定的,不考虑子力的明暗(姑且认定为全明),作为各军棋子力价值的基准值。而实际上随着对局的发展,子力的明暗是要不断发生变化的,子力的数量也要不断减少。如果只有上述一套固定的子力价值取值,那么这套价值标准就没有实用价值了。所以,军棋的子力价值评判还必须将其他实战因素纳入进来。针对不同的因素,对各个子力原始价值作相应的浮动,有的浮动可以按绝对值浮动,有的则可以按百分比浮动。这些因素包括:
1、子力的明暗价值
首先我们需定义四种明暗状态。全明:该子力身份已被完全确认;全暗:该子力身份尚无被确认迹象;半明:该子力身份已被怀疑或基本确定在一个范围内;半暗:该子力身份被错误估计。第四种状态举例说明如,一个经过一系列伪装行棋被对手怀疑为令的排,或开局强硬吃掉一师的军。根据定义可知,无论我方还是对方的棋子,其明暗状态认定都是主观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次,相同级别的子力,在四种状态下的价值大小排列为:半暗>全暗>半明>全明。第三,四种状态排序只针对中间级别的子力
由此可知,全明状态的子力价值最低,其他状态的子力价值略有增高。我本想将因明暗状态引起的附加值定义为棋子的气值,将前文的作战力定义为力值。但是担心将价值评判弄得过于复杂,暂且统一考虑。
半暗子的价值最高取决于被错误怀疑的对象,一般最低应高于本身的一倍,即一个被怀疑为令的师,其价值相当于两个明师。全暗子与全明子的差值应为值得暴露的最小棋子。半明子的价值略高于全明子且明显低于全暗子。
根据上述表述,棋子的明暗价值不等式如下:
半暗军长 ≈ 明军长 + 明军长 = 80
半暗师长 ≈ 明师长 + 明师长 = 503
半暗旅长 ≈ 明旅长 + 明旅长 = 301
(团以下略)
暗司令 ≈ 明司令 + 明师长 = 75
暗军长 ≈ 明军长 + 明旅长 = 55
暗师长 ≥ 明师长 + 明团长 = 35
暗旅长 ≈ 明旅长 + 明营长 = 20
(团以下略)
特殊子力的明暗价值
明炸弹 ≈ 暗工兵 = 15
暗炸弹 ≈ 明师长 = 258
明雷 < 明工兵 (大于多少待定)
暗雷 ≥ 团长 (动一个后排子,接近损失一个团长)
军旗明旗与暗旗的信息价值之差,应在一个团长之上。半暗状态实际隐含了其上级子力均为暗子的条件。
2、子力的消耗
以上价值比较式均指在兵种齐全的情况下,如果兵种不全,高等级子价值逐步降低,低等级子逐步相对提高。或者说每缺少一级子力,其上的各级子力价值均下降一个等级。如果对局双方兵种或兵力存在差异,则优势方的多余子力价值降低,两级以上的多余等级价值将降一级。如残局阶段推断甲乙双方剩余实力分别为,甲方:40、39、38、37、32;乙方:40、36、36、32、00。则甲方军 = 师 = 旅 = 15。
令子(对方无炸) > 令子(对方有炸) + 第三令子
雷(对方无兵炸) > 雷(对方有兵) + 令子+
特殊子力,损失掉一个后(即非等价交换掉),剩余同兵种子力价值提高,全部消耗后,对方被制约子的价值提高。
子力消耗的价值浮动应按绝对值浮动,残局阶段子力价值的折扣计算
方法为:
3、两手棋的价值:
当出现二打一的局面时,多人方事实上是两手棋应一手棋,因此多人方的子力价值得到提升,而且似乎按百分比浮动更合适。根据上家有利原则,位于对手上家的浮动高一些(如20%),位于下家的浮动低一些(如10%)。究竟比例多少合适,暂时没有特别研究。
4、令子的明暗
明令后其他各子价值进一步降低,也就是说
军长(明司令)< 军长(暗司令)
师长(明司令)< 师长(暗司令)
旅长(明司令)< 旅长(暗司令)
团以下太小基本没有差别了。
如果令子未明,对吃子方单方面来说,连续吃子的子价值大于同级其他子。
5、其他因素
对于所处局势和战机情况造成的价值影响,由于变化较大,参照其他棋种,不做评判。可根据实战具体情况自行评估和取舍。
最终我们可以生成一个军棋子力价值基本评判表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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